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现在单位工作了五年.刚休完产假准备去上班.公司说我的岗位人员满了.要么调到其他部门.要么回家休到哺乳期结束.到时后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合同今年8.7到期.哺乳期9.28结束)要么现在解除关系.但是他只肯赔偿一个月.让我回家休息也是以病假为理由.1416然后扣除保险.到手8百多.(没有达到南京市的标准.到手1416)我想问一下.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按着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算的?如果我哺乳期结束以后他跟我解除劳动关系.那时候我正好也合同到期.赔偿金额是不是1416*2*5?(我去年9月20号开始休产假的.)麻烦律师帮我看一下

民事相关
2017-05-11 10: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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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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