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公司不给工资,产假后回公司上班,调离原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我于2010年8月2号到现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任采购员一职,公司没与公司的全部职工签劳动合同,也没给员工交社会保险,发放工资是用老板娘的个人银行账户。211年1月份结婚时也只给我三天的婚假,2011年11月我向公司书面申请休三个月产假(2011年11月2日-2012年2月2日),多次找公司领导,都不书面批复同意产假,只给口头批准,我于11月2日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没给我发过一分钱的工资。2012年2月3日产假期满回公司上班,问及产假工资之事,人力资源部告知产假无工资。还要将我调到其他外派到其它厂址任物料统计员或质检员,我当时不同意,原因是小孩还不到三个月,正在哺乳期,无法在离住址太远的工厂上班,再者我对物料统计员或质检员一职没从事过,根本无法胜任,希望能考虑此种种原因让我留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但公司领导不同意。到现在给我的感觉是公司是在变相的辞退我。
对于上述情况,一,请问我如何才能拿到我的产假工资,及对于这种哺乳期变相的辞退;二,没签工劳动合同,但有上班考勤记录,能要要求补交社保吗?我应如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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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社保等待遇,协商无法解决,最好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可委托律师帮你计算各项待遇,争取多项赔偿。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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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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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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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应该照常发放工资。
2、可以要求补办社保
3、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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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