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企工作14年,公司以维修量少,不再设这个岗位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2个月,且事先未书面通知,在我要求下才出示,要求我签字确认,我没签字,现我要求14个月双倍补偿,公司拒绝,而且口头通知我月底为期限,我该如何维权,恳请指导。
-
您好!公司需要支付给您1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先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另外,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您好 协商不成 保留公司辞退证明 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