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咨询下,因为我是酒店行业上班,班是白班夜班休休,每个班12个小时,这个月因为生病休息了7天,单位给我算的是7天病假,每天12个小时一共84个小时病假,但是我上班上了140个小时,病假工时加上上班工时一共一个月224个小时了,是不是单位算的不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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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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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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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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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的,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劳动侦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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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对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拨打12333询问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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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不合理的,建议您先与公司协商,也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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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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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