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27日离职、人事说这个月的社保就给不交了、这个是劳动法上规定的吗?不给交的话是不是可以追究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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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规定每月缴纳社保的截止日期是25日,在25日之后入职,公司将次月再缴纳社保。如果员工是在25日到30日之间正式离职,公司当月不能减员,因为社保中心26日到次月的4日是不办公的,当月的社保还是由公司缴纳。
劳动法另有规定有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那么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是肯定不会缴纳的。如果没有做到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如果认为员工违约,公司是有理由停掉员工的社保。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问题。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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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社保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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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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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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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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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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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用人单位这个月给缴纳上个月的社保,下个月给您缴纳这个月的社保。您可以和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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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