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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科技以招聘的名义最后变成进行贷款培训,且签的协议不给看也不给带回一份,在未说明培训后与培训前签贷款的情形下自己用我的手机,身份证和电话号码注册了分期贷,我在没上课的情况下要求撤销贷款,他们不同意,我向劳动局举报有用吗?是不是上诉会更好一些?而且公司以任何名字向员工收取费用,不是违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17-03-03 13: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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