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置换房子,11月初看中了一套房子以后,中介要我们签了一个定金的协议,先付5万定金,11月底再付5万防止房东跳价,2月份签正式合同,结果就在11月29日出现了国家房产新政策,导致我们自己的房子因为大房型,很多看中的人都付不出首付,然后一直卖不掉,眼看就要11月底了也没有卖掉,然后月底另外5万我们就和中介说缓缓,房子卖掉了马上给,现在已经1月份房子还是没有卖出去,现在我们想把之前5万的定金要回来,但是中介说要不回来的,说不定对方还要起诉我们另外5万没有给他们。但是现在看中我们房子的人很多很多,几乎都是就是付不出这么高将近300多万的首付,导致我们现在没办法去付钱给我们的下家,这种因为国家政策导致房屋不能继续交易的情况,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