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进入用工单位,2009年与用工单位签订五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合同用工至今,现用工单位要劳动者签劳务派遣合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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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详细情况建议您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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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一致可以的,建议仔细查看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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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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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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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仔细查看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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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权,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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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一致可以的,建议仔细查看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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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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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三次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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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