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二手房签完合同后,卖房不想卖了。买卖合同和首付款已经收了。
房款100万,签订全款购买协议,首付60万用于卖方业主解押房款,待卖方房产证拿到后,去过户。
二手房买卖协议签订,如因卖方违约,那么违约金为总房款的二倍(即200万)。
如果卖方现在违约,打起官司,法院按照什么依据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按照200万赔付,还是怎么赔,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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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房子,因为你们签的时全款购买协议,法院判决后,不用卖方配合,涉案房屋可以强制性过户至你的名下,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如果你不想要房的话,违约金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另外还可以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其中包括房屋增值的差价,法院最近对这类案件都是这样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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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20%,但欺诈的可按照消法要求三倍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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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你有两条维权途径。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这个违约金不会太高。2、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这个违约金会高一些,但也不可能是200万。法院判违约金没有固定的标准,是结合合同约定及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由法官综合酌定的。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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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200万元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最终会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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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违约金过高,对方可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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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按照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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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