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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人在我这买了2000元的东西,付了100元,然后先拿走约800元东西,约定送其他货的时候付清,当我把其余东西送到他给定的地点后,发现当地并没有这个人,他留的电话也是其他人的,这属于诈骗犯罪吗?

房产纠纷
2016-10-17 10:29: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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