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留给我的房子,产权证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母都去世了,我想卖房子.
如果我凭我兄弟姐妹之间都同意我继承的协议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吗?房产部门要求我必须公证我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另外,如果必须公证,公证的费用是多少?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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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凭你兄弟姐妹之间都同意你继承的协议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公证费用的多少请向当地公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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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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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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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如果在天津市,不必公证,房产局可以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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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