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的产权证名,已去世6年,现要更名为我,孩子不同意,请问律师有办法解决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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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追问:律师你好:现在产权证是我已去世妻子的名字,现要更我的名字,孩子不同意,请问律师,法律有办法解决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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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房屋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你享有该房屋50%份额,如果没有遗嘱,剩余50%在你与儿子之间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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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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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你享有该房屋50%份额,如果没有遗嘱,剩余50%在你与儿子之间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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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