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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自建的房屋(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从建成起就一直在跑规划证、房屋产权证,可相关部门的回答都是不办、停办城镇居民的(只办农村居民的),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我们不办理,几年来一家人一直都在积极的跑各相关部门,结果都是不办的答复,父母为这事成天寝食难安。如果有一天被国家征用或者房开商征收,我们拿什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土地证的赔偿会比有房产证的少很多吗?现在至少我的土地使用是合法的,可听说我们家现在的这块地将会被政府作为重点规划区,过段时间要将它拍卖或者转让,那我们应该怎么办?真的无路可走了吗??

房产纠纷
2006-03-05 06:14: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相关部门的回答没有道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目的就是为造房,造好房又不给办证,万一将来拆迁,你的利益将大大受损,因此我建议你书面要求相关部门办证,至少要求他们做出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如果不给你答复的话,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不作为,这样以后拆迁的话,你至少也有个依据,现在的某些部门,官本位很严重。
  • 我觉得这个问题主要看当地关于征收补偿的政策而定。


    你的签名很特别……
  • 如果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各部门应当为你办理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补偿是非常少的。
  • 你家自建的房屋?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您还是先说说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怎么办下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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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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