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公房,父母逝世,姐姐是回沪知青,成了空挂户口的承租人,我实际居住并户口一直在其中,动迁之前,它处有房的兄弟姐妹户口都迁进来了,动迁时,我要求先把我安置好,接下来再考虑其他人,这样,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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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处有房,即使户口在里面,也不属于被安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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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权利人之间权益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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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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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处有房,即使户口在里面,也不属于被安置对象,应该在利益分配时,将其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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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你进行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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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它处有房的兄弟姐妹根本就不是安置对象,无权参加分割动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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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应该对你有相应的安置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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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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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