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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住小区9年,到目前为止还是前期物业。由于管理差,第一届业委会就没有再与其续签合同,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后,通过招投标签订了新物业,由于政府的介入,罢免了第二届业委会(签新合同在前,罢免在后),前物管继续滞留本小区,请问签订的新合同有效么?从新合同签订开始,业主可不可以拒付物业费?

房产纠纷
2016-06-29 10:53: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关于第一个问题,业委会的产生是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撤销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也是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20%以上业主决定撤销其资格,其他人是不行的;
    第二个问题,新签订的物业合同应当是有效的,新物业可以要求业主继续履行,业委会可以要求老物业办理小区,并交付相关文件以及共有部分的收益等;
    第三个问题,因之前的物业仍然在提供物业服务,你们也接受了该服务,应当继续缴费。
  • 你好,不违法的合同是有效的。
  • 业主一般不能拒交物业费
    追问:可不可以拒付老物业服务费?
  • 按你说法有效,需要交物业费
    追问:老物业是否应退出?物业费拒交老物业
    解答:物业费只要对方提供了服务,没有撤场,你们业主接受,就有权收
  • 你好,需要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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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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