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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9.1入职的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5险1金,月薪3500元。公司特别精明,为了不给员工留下证据,开工资只给现金,不打卡。为了不赔偿双倍工资,2016年5月底要求所有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日期签入职那天。不肯签的,就走人,没有补偿。签得话,工资写1800元。我手里没什么证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6-05-29 19: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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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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