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名一手房楼盘销售,在目前项目业绩一直是销冠状态,但是也是因为业绩太好遭人嫉妒设计陷害,由于没背景,目前遇到的困扰是单位人事不顾我个人意愿强行给我调换项目,而且调换的项目完全是和我能力不匹配的一个产权快到期的破项目,换言之,就是逼迫我主动离职,因为种种原因,在这里做的不开心,我本意也是想离开公司,但出于我自己努力创造的劳动报酬并未拿到,所以不想离职,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公司还存在超时用工,法定假日用工,加班无加班费,限制员工休息休假随意处罚员工的行为,请问这些情况按劳动法会存在因行业限制而支持用人单位做法的问题吗?很着急,明天就让我去新项目报道,求助专业人士给予意见帮助,谢谢各位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