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正在拆迁,但是街道办事处在没有出示任何政策(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就要求上交房产证,并说明不交房产证不予做评估,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如果房产证上交,是不是房子就归他们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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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之前拆迁部门必须做出明确的公告,以及向业主出示拆迁政策,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2、房产证登记的是你们的名字,交给了他们,房屋也是属于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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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防止不利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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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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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要求公示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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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拆迁公告和补偿方案,不要上交房产证,只有签订拆迁协议后才能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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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示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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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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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房产证,并不等于房了就归他们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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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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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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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