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上了一个房子,当时的情况是因为房交会最后一天,但是我们并没有急着定下来,但是他们一直喊我们交定金水后面就没有了,还说有人抢,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托,但是心里并不是那么想要,但是一想交了一万了,他们说还要交16000,不然那一万也不能退,但是我们后来冷静的思考了一下觉得哪个房子并不是很好,加上有很偏不想要了,就只有三张收据和承诺书,收据上是写的诚意金和团购费,团购费是6000,承诺书上写的是诚意金自动转成定金作为房款,这个钱能退吗?我感觉当时是被洗脑了,做出的一个不理智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