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3年约四月分。我家及隔壁鄰居所在花园内的公共阴井堵塞,污水流上道路。鄰居向物菅反应,物业以种种理由拒绝疏通。后由居委会出面才得以疏通。2013年底交物菅费时,我们向物菅申明:如果再发生此类事情。在事情未解决时将不再交物业费。2014年再度发生相同事件。物业非但不疏通,反而找人悪语相加。威胁要杀业主还要焼业主的房子。事情至今已有二年多一直未解决。我们的威胁也没有得到消除。12月初当着业委会大家的面还扬言要杀业主。现物业通过律师发函要将我们告上法庭。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