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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半年前我的工作环境变的特别差,本来我就是不愿意更换环境,半年来本人身体老是不适,而且管理人员的管理很粗爆,所以不想续签了,请问有经济补偿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6-03-21 13:38: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请问这个劳动条件指的是工资待遇还是指工作环境?
    如果工作环境变化很大算不算变相的降低工资待遇?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 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但在若干法定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争取经济补偿金。您若具备条件,可在律师帮助下保留证据、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并依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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