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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到2015年8月底,我在一家公司做会计,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什么保险也没有交,8月初辞职8月22号正式离职,但是公司一直以帐没有对好为由,拖欠7月和8月工资不给,请问我怎么维权啊?我一个月工资是2700,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啊?

劳动纠纷
2016-03-19 16:51: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追问: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共计63496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克扣和拖欠的工资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拖欠2015 年7月和8月22天工资)4748元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374,共计7122元。仲裁这样写可以吗
    解答:你好,仲裁申请书需要有明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建议委托律师书写。
  •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共计63496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克扣和拖欠的工资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拖欠2015
    年7月和8月22天工资)4748元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374,共计7122元
    这样写可以吗
  •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克扣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追问:那我直接去劳动仲裁可以吗
    解答:是的,直接仲裁
    追问:那仲裁申请书里面请求事项怎么写啊?我问劳动仲裁这边人他们也不告诉我
    解答:具体可以找律师代书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共计63496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克扣和拖欠的工资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拖欠2015 年7月和8月22天工资)4748元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374,共计7122元。仲裁这样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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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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