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13年11月成立,员工当月入职,2015年8月跟公司签定劳动合同,2016年1月主动辞职,请问我公司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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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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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赔偿,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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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入职第二个月以来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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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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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需赔偿。员工自行离职依法不享有经济补偿金。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也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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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理由是什么?一般主动辞职且单位没过错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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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