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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经营不善注销,能否将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女职工可否要求分公司将直至哺乳期的工资都照发? 该劳动合同是否和总公司继续有效?

劳动纠纷
2006-02-09 21:24: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没有关于公司注销或解散,合同如何处理的规定啊?是自动终止吗?
    请问,针对我提的那个问题,如果分公司被注销,劳动合同继续由总公司执行的规定在哪?劳动关系如何实现?
  • 您能告诉我法律依据吗?谢谢!
  • 请问如果是总公司因经营不善解除合同,且合同也到期了,怀孕女职工(在合同到期前已怀孕)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谢谢!
  • 就是说分公司不属于劳动法里规定的用人单位,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只有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 恩,那么也就是说该分公司不能代替总公司解除该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想问一下,实际上总公司又如何处理此事呢?分公司注销了,总公司会将该女工调整岗位继续劳动合同吗?谢谢!
  • 不能解除,合同应由总公司继续履行。
  • 可查劳动法关于女职工三期保护的条款。
  • 分公司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只能由公司签订,分公司注销劳动合同应由总公司继续履行。
  • 分公司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上级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其签约行为是代表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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