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追问:我是腰间盘膨出,不能干重活,就是不能正常上班,我有拖着病上班递辞职的!但是我没撑到月底,而且厂长表示刚上班不批与辞职!上班时间也不正规!一天八个小时三班倒!早上八点上班七点半必须到点名室报道!四点下班!规定的是四点一刻正常下班!特别是我从来没有下过正常的班!经常下班四点半甚至还要久的!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解答: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可仲裁主张加班费,但需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