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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是2015年9月22号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的,因为过年回家问题,在2016年元月4号被公司里辞了,理由是春节回家要么提前走,要莫就是不让回家,辞工的工资扣20%,不但没有现金结算,而且要等到本月的25至30号打卡,我想请问一下这种规定合理吗?我们该怎么维权?农民工求助……

劳动纠纷
2016-01-09 18: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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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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