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19号入职签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三个月(8月19日到11月18日)。试用期到期提转正,公司老板说我没有业绩,不给转正。第四个月要结束了,跟我讲第五个月停薪。还没有上五险,公司要我保险资料了,但是我没有交材料。想了解下公司违背劳动法了吗?我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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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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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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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收集证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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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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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按转正后工资发你11月18日之后的工资,停薪更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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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