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2015年4月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到现在12月份拖欠社保公积金跟两个多月的工资!现在想离职!以下是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构成: 甲方保证乙方的基本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每月工资为2156元,试用期工资按约定发放。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在员工按公司要求完成相关业绩后,甲方将给乙方每月发放业绩提成、岗位津贴等为1927元。工资及提成产生的个税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约定社保的缴纳基数为2156元,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为1200元。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的级别变动、调整其工资。 剩余年薪21004元,根据年底绩效考核结果,年底发放! 咨询问题: 1.我已经在公司工作8个多月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的原因我提出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个月的工资按照合同是应该赔偿2156元还是2156+1927元 2.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年薪21004元是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结果,年底发放!另还有一条规定如果我是以个人原因离职新签合同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剩余年薪不予发放!但是这不是因为我的个人原因离职是公司违约在先现在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年薪或者支付部分剩余年薪吗? 3.公司现在说将我的社保退出来换成现金给我!并且不会发放剩余年薪或者是部分剩余年薪!这种条件下要接受公司直接退社保金给我吗?如果不退出来我新公司就给我买不成社保!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5-12-10 13:57: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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