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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98年被单位财务部聘用至今,来时财务部负责人和我签了一份单位制式上岗合同,没有人事部的盖章,也没交养老保险,08年有了新的劳动法,人事部不愿和我签长期劳动合同,十年不认说愿来的合同没有人事部的盖章,从零开始签一年期合同,开始交养老保险,同时以08年单位的规定给我定为工人身份,理由说我没有本科学历,明年我就50岁,按工人算该退休了,但是我的养老保险还差2年多,医保还差10年多,因我个人从02年补交到08年,钱我全出包含单位应交的部份,手续是单位去办的。我18年干的会计工作没有变。现找人事部一不给我改变身份,二还是不认可我前十年。里由是愿来合同没有人事部盖章,没有法律效力,是部门领导自己聘用的,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你们了。

劳动纠纷
2015-12-07 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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