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5年4月9日办了**会员卡,为期半年,10月10到期,可是到期不但没有还我本金,说公司上市,要11月初退,于11月初咨询又拖至11月20日返还1万本金,但于19日电话咨询,又突然说不行,只给我们消费者两种选择1.把钱转成原始股在转卖2.20个月分期还,每个月500元,之前没有签订合同,但有会员卡,和会员章程,我想问这具有法律效益吗?已经到期的会员卡还具有法律效益吗?我自己的钱自己还不能做主了,求律师给我帮助,这钱是母女借给我的,现在我都没法交待!

损害赔偿
2015-11-20 08:29: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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