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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4年7月15号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到期时间为2017年7月31号,试用期为6个月!我想在九月初这样辞职,可以吗?还有就是在合同里面有这规定:在合同期内,若乙方要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和招聘费。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所以我想问下,我若是解除合同,我要向公司交培训费吗?(不知道新员工入职培训算不算培训费)

合同纠纷
2014-08-03 23: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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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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