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底入职,原计划是过来顶替一要离职的主管。目前那主管没有离职,导致我没有具体的岗位。部门领导安排我做些随机的工作。我入职一个多月了,因入职时,我在上司公司的劳动合同还差几天到期,是休年假提前过来报到的,故没有签订。且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主动辞职,可否要求双倍工资?具体几个月?如果是被辞退的,可以另要求一个月的补偿?谢谢
-
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
追问:请问如果是人事部办事人员忘记签,无意的可否要求赔偿?我如果没主动离职,续集在公司5个月,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的5个月的两倍工资
-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
你好 可以主张 最好申请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