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成都一家儿童影楼工作 2015年8月25日正式入职 当时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 一式两份 我写下我的姓名并按下手印 公司将两份合同收回 说是转正后各持一份 后来因公司管理问题 我曾前后两次提出口头和书面辞职 均未被批准 今天是11月8日 我仍未提交转正申请 现因家里有事 需要请一段时间假 公司按试用期员工不能办理长时间事假为由拒绝 另外 国庆节加班我未被安排补休 请教老师我应该怎样做可以合法辞职 需要几天时间可以离职 我们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 公司会不会以各种理由延迟或拒绝 克扣工资 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