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这家医院他们为了逃税,签的试用期合同就是瞎写的,一周后因为工作太累 我想辞职,院长不同意 就口头说给长工资,因为那个月很忙,收入也好,我的薪酬超出了当初自己要的保底工资,第二个月效益不好,未达到保底工资的数,我和院长去交涉,人家现在不承认自己所说的,这期间他们一直没和我签转正合同,保险业没上,每月的工资还以各种理由拖后几天才发,我现在想辞职,他说我得提前一月写辞职报告,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年前因为是口头说的年后就不干了后来又写了书面的,到现在都过去半个月了 ,我实在不想再这样陷下去了,辞职,他们不给办手续 ,还压我上个月工资不给,我该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