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毛坯房2011年6月收房,墙面有破损,开发商同意维修,物业处有一把钥匙,后来一直无人居住,今年10月回来准备装修时发现墙面己修补好,但墙面底脚墙面起皮,怀疑遭淹水,查看水表跑水近千吨,后向自来水公司查询,用水量是12年9月份产生的,要求缴纳近万元的水费和滞纳金,否则要停水,物业不同意承担费用,马上要装修了,请问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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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定漏水的原因。
追问:一把钥匙在我手里,但验房后一直未进入房间,另一把钥匙物业保管。由于总阀门在室外与其他住户放在一起,房间号标识模糊,可能的原因是工程队在物业公司取得钥匙维修后,忘记关闭室内水龙头,仅关闭总阀门。而其他住户误开我家的总阀门造成的。请问如果是这种原因该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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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