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移动公司用户, 于2013年12月03日在中国移动某分公司办理了交押金拿手机业务,领取了三星NOTE3一部,缴纳了4699元押金,承诺三年内月最低消费213元。 然而10个月后,我接到了一位该分公司业务员的电话,通知我说在协议生效后的9个月内,没有满足6个月每月至少一次的机卡绑定通话,所以协议期满后将不能退回4699元押金。我回家后反复确认手中持有的书面材料,是钉在一起的两张纸,一张现金收据,一张业务单其中没有任何描述涉及到这个所谓的“绑定”要求。所以我对这个特殊要求根本毫不知情。
我到营业厅求证,业务员拿出他手中存有电的一份我“签字”的协议,证明我是完全知情的。可是我根本没有亲自去营业厅办理过该服务,更没有签字,所谓的“签字”根本不是我的笔体。我是委托同事帮忙办理的,同事确认也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并且没有收到过该协议。
请问:
一、如果是移动业务员工作失误后伪造我的签字,我除了起诉后寻求司法鉴定,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权。目前情况是,在国家工信部投诉得到回复是“不能达成和解,建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想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在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上是不是很大?
二、退一步讲,如果是我同事代签的,他没有跟我说也没有给我协议,这种在没有委托书情况下签的协议是否有效?我又当如何维权?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