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9月1日进公司,并签了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转正;后由于公司原因一直未能给我转正直至2015年8月份给我转正,在此期间本人一直拿着公司规定的最低实习工资,从8月份开始将以前拖欠的工资开始分批补发给我,所以我额外的多承担了一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并且公司正式员工均能享受的住房补贴就因为去年未能帮我转正而不能补偿我本应去年12月份转正以后至今该享受的住房补贴。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您好,克扣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
-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