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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了五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为2016年4月19日;公司于2015年3月1日强令我签第二份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调整工作岗位及大幅度降低薪资,我迫不得已签了,请问各位专业人士,第一份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15-09-02 11:01: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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