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在法律界有争议。双倍工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1年内未签订合同应当支付,从第二年就开始算诉讼时效了,而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只有1年,按你这个时间就过了时效了。
还有一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的延续,诉讼时效就应当算至签订合同为止,那你这个就应该赔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两种说法都有判例,如果你想诉讼,我们认为应该把这个风险告诉给你。
追问:大部分给我的答复都是已过时效,可以赔付3个月的工资。
解答:我觉得你自己应该去试一试,这个没有绝对的,主要看你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是怎么理解的,如果你真的想诉讼下,我们可以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