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本年7月2日离职,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我于7月22日仍未收到六月份劳动所得,(2日到22日期间用人单位数次要求本人到单位找单据丝毫未提及办理离职手续的事宜)遂与用人单位沟通,用人单位当时才通知我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我于上周四才正式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极为不配合,又以本人交接未完毕为借口)我周五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发送短信到单位出纳手机,周六已经是8月1日,仍未收到6月份工资的我两次打电话给公司出纳对方都不接听,本人通过单位其他人转告,得到的回应是周一打款(8月3日),本人于周一仍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下应该如何维权,本人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除第一个月以后每月双倍工资(至今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