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6月在江岸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推迟一天违约金是房款的万分之五,。 但是房东前两天通知我们他们买的房子要7月底才能拿房,收拾一下要8月中旬才能交房,因为我们现在是租房子住,房子7月底也要到期了,如果房东不按期交房,我怎么办?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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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逾期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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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房东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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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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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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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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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