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7万、男方家长出8万一共15万首付买房,向银行贷款35万(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签的男方的名),房子现在是男方家长装修、还有部分装修钱还没付、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并在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月供婚前婚后一直由男方负责(有往来账款明细为证)。依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请问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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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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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已经加了一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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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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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追问:这个性质上是共同共有、可是购房合同跟银行贷款都是一个人婚前签的合同、加上现在房子在装修、是父亲一手弄下来的、这样分割有失公平呀!
解答:那你自己加上对方名字了,性质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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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属归男方,你可以分得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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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