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三年前拆迁了,当时拆迁的时候我家人口有父母跟我一个弟弟一共4口人,拆迁协议所分配到的房子是2个138平方的中户型跟一个85平方的小户型,当时我们是不同意的,后来经协商,村委书记口头答应我们兄弟结婚登记后再给一套85平方的小户型。现在马上分配房子了,我跟我兄弟也都跟女方登记结婚,一家现在有6口人,村委书记却来跟我们说只能拿2个138平方的中户型跟两个55平方的小小户型,但是我们当时签字的时候答应是给我们2个138 1个85平方的房子,按照我们这里的政策,多一人多35个平方,现在我跟我兄弟已经都登记结婚了,按理说再多出2个人就要按照多给70个平方来计算,如果村委书记硬是只给我们2个中户型跟2个55平方的小小户型,我们家能不能维权,该怎么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