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左脚脚趾第三和第四骨折,在上班的时候被叉车压伤,现在已经一个半月了,我想知道现在还能做伤残鉴定吗?如果能公司又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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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伤残鉴定。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相关损失费用。大约10多万元。具体数额依据鉴定情况判断。解决赔偿途径:通过法院起诉解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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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三个月之后,现在你要做的是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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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出院后3到6个月可以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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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出院后3个月内申请伤残鉴定。公司应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以票据为准)、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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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