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右脚的第二只脚趾在七月份上班期间拉货被叉车压倒骨折,软组织损伤,第二只脚趾对上的脚板到现在12月份了还淤青一块的,脚趾跟脚板一用大力点就好痛的,工伤鉴定会鉴定到十级吗?我可以再向厂方提出要求去医院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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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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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建议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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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医疗终结后请求社保局出具介绍信到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能否评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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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社保局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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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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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查鉴定,可再去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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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还在职的话可以,可以评级,还在一年时效内。
追问:你好廉律师,我在职的,刚我在网上看了工伤十级伤残标准,其中有一条标准说: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不是真的?我的第二个脚趾末端骨折也可以评到十级伤残吧?
解答:你这个有点悬,那个标准是指除了手脚外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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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向社保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旧伤复发可以要求继续治疗。
追问:你好杨律师,我刚在网上查了十级伤残的一句话: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我的脚的第二只脚趾末端骨折是不是也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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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需后结治疗,可以要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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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鉴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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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申请工伤认定后,再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未治愈或复发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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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鉴定到十级需要专业人员做出评判。如果确实需要治疗,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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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伤残建议咨询伤残鉴定所。由于你属于工伤,按照法律规定,你是可以要求入院,并要求工厂承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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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治疗。有可能构成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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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