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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共有一套产权住房,房产权证上名字为:我和丈夫,份额为各占50%。房子是我本人用公积金贷款来买,按揭结束房产证的获取时间是在我与丈夫结婚证的时间约五年之后。我无子女,假如我没有立过任何遗嘱情况下我比我丈夫先走,而此时我的亲生父亲及我的亲生妹妹都还健在,那么请问我的产权份额的50%是全部由我丈夫来继承?还是我的产权份额的50%分别由我的丈夫、我的父亲及我的妹妹共同来继承?

继承
2015-05-21 08:28:4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父母、配偶),妹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父母、配偶、子女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继承你的遗产。
  • 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父母、配偶),妹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父母、配偶、子女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继承你的遗产。
  • 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的丈夫和父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不写遗嘱,是法定继承
  • 你的份额由你的丈夫、父母共同继承。
  • 你的父亲和丈夫是你的法定继承人,妹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 没有遗嘱的,你的50%由你父亲和丈夫继承!
  • 如果没有遗嘱,没有子女,你的份额由你父亲、丈夫平分;那两位在世,则妹妹无权继承。
  •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都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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