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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有3子。甲为我爷爷,乙为我奶奶。A为长子,就是我父亲。B为次子,我叔。C为最小女儿,我姑。[color=#DC143C]甲,乙和B都是公交的职工[/color]。 甲有一套小房(1)。后B结婚老人把小房(1)给B住,甲乙住在我父亲搭建的披子房(2)--(房管所有蓝图)。1997年乙以甲名义将一套小房(1)向公交公司换来一套大房——福利房(3)。1998年披子房(2)拆迁,开发公司补偿老人一套房(4)。因婆媳关系不好,老人将房(4)给他住。老人一人居住福利房(3)承租人名为乙,户口也为乙一人。 甲乙去世后,没有任何遗嘱,福利房(3)也没有户口了。ABC三家口头商量,将福利房(3)一家分一间。[color=#DC143C]后来B私自将福利房(3)的住房证改为B的名字[/color],并搬入福利房(3)居住。(B将自己房子(4)出租)。2001年我和我父亲也搬进福利房(3)和B合住。[color=#DC143C]2005年B将户口私自迁入福利房(3),想独占[/color]。(他认为自己与老人一样是公交职工,有权继承这个福利房(3),A与C两家没份。) 现有几个疑问,请教律师。 1. 这套房子我有继承权? 2. 如果有,我能分到多少?

民事相关
2005-07-04 21:0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