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几个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1.合同到期前已经认定工伤并做了工伤伤残鉴定等级为9级,合同到期后继续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后到后来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能否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2.如果与公司解除了合同,后续还需要二次手术,这个医疗费用由谁承担?是否还可以要求补偿停工留薪的工资福利待遇?这个二次手术是肯定会发生的。如果公司主张这个医疗费用由个人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是否合理? 3.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该由谁出? 4.合同期间如果因为违纪被单位开除,能否享受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待遇?
-
您好,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你好,1、合同到期可以主张;2、后续费用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3、超出部分单位承担;4、可以主张
-
这个需要付费,
-
续订后又解除的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被单位开除的也可以。如果已经离职领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后续治疗费不能走工伤保险基金。具体您也可以咨询12333.
-
1、可以;2由社保基金支付,没买的由单位支付。可以要求支付停工留薪待遇;不合理。3、由单位承担;4能
-
你好,为了更好给你分析,建议你致电咨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