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10年进入公司上班,担任叉车工一职,公司一直未给员工买社保。直到2013年9月公司突然说要给大家买社保,而且可以从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补缴,但需要个人承但的部份必需由员工把钱交到财务部,而且要在9月30日前办理。经过核算本人于9月17日将5600元交到财务部。可是公司并没有兑现承诺,只是从2013年11月开始给员工买社保,而且只买到2014年4月就停买了,之后公司发工资时又将社保部份扣岀,一直没有再缴过,而且开始拖欠工资。到2015年1月,我所在部门领导告知我:‘’由于公司近期效益不好,不用每天去公司报到,只要在家等电话通知就行。‘’为此我已在家等了四个多月了,而且公司从2014年11开始就没有发工资,至今已拖欠我六个月工资了。我找到公司相关部门都没有解决。我的工资是每月3000元加上之前交的5600元,一共是23600元。我们找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也只是走走过程,说叫我们再等等看。希望有哪位大律师能够帮帮我们,谢谢!

合同纠纷
2015-05-06 17:03: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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