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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钢长钢铁运部厂区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言外之意,也就是男性职工和女性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首钢长钢铁运部厂区队,却在相同工种的岗位(例如道口工岗位),普遍实行性别歧视政策。本人在病假休完后准备上班,却被单位借客观理由(非本人主观因素造成的),调换到偏远艰苦的道口岗位!单位给予的理由是,因本人是男性职工,就应该安排到偏远艰苦的,单位自认为不适合安排女性职工的道口岗位,应该把原来男性和女性职工,都适合安排的道口岗位,让出来照顾女性职工!单位不以职工医疗期是否已满,不能胜任原岗位为依据,借用其他本人因素以外的,带有性别歧视性质的客观理由,来私自调换本人工作岗位!   首钢长钢铁运部厂区队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呢?本人又应该如何维权呢?

其它综合
2015-11-04 09:23: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最新劳动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文整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 详细>>
  •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追问:劳动法对女性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做了很多的说明和保护措施,是否意味着女性职工的权益,可以凌驾在男性职工权益之上?男性职工和女性职工权益,发生冲突和矛盾时,男性职工是否有义务,牺牲个人权益,来保护其他女性职工权益呢?男性职工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 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如不能与单位协商解决则可以起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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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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